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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电子政务及全流程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说明
来源:中国龙岩政府网站  日期:2016-08-30 【字号:
 一、电子政务

  1、人口基础数据库

  考核内容:人口库建设共享应用情况。

  考核要求:开展人口数据库共享应用,加强公安、人社、卫计、民政等跨部门人口信息应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卫计委、民政局

  考核办法:

  自评上报:20161110日前,向市数字办报送人口基础库建设共享应用情况的自查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含下表:

序号

  应用系统名称

  使用网络

  网址

  可否访问

  运行情况

  (2016年度访问量次数)

  账号密码(可访问的提供)

  备注(附件)

  1

             

  2

             

  

             

  注:附件可以是含运行网址的截屏图。若在专网、局域网等外界无法访问的网络环境下的应用可提供一段应用视频。

  2法人基础数据库

  考核内容:法人数据库建设共享应用情况。

  考核要求:开展法人数据库共享应用,加强市场监管、工商、税务、商务等跨部门法人信息应用。

  责任单位:市编办、质监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商务局

  考核办法:

  自评上报:20161110日前,向市数字办报送法人基础库建设共享应用情况的自查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含下表:

序号

  应用系统名称

  使用网络

  网址

  可否访问

  运行情况

  (2016年度访问量次数)

  账号密码(可访问的提供)

  备注(附件)

  1

             

  2

             

  

             

  注:附件可以是含运行网址的截屏图。若在专网、局域网等外界无法访问的网络环境下的应用可提供一段应用视频。

  3、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

  考核内容: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的建设应用情况。

  考核要求:开展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共享应用,加强国土、规划、建设、民政等跨部门信息应用。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局、住建局、民政局、水利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考核办法

  自评上报:20161110日前,向市数字办报送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库的建设共享应用情况的自查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含下表:

序号

  年份

  应用系统名称

  使用网络

  网址

  可否访问

  运行情况

  (2016年度访问量次数)

  账号密码(可访问的提供)

  备注(附件)

  1

               

  2

               

  注:附件可以是含运行网址的截屏图。若在专网、局域网等外界无法访问的网络环境下的应用可提供一段应用视频。

  4、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

  考核内容:单位政务信息资源注册登记情况。

  考核要求:通过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服务系统,完整、准确、及时地完成本级政府部门信息资源目录、数据库目录、应用系统目录、电子证照目录的登记,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民宗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公安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委、体育局、旅游局、外侨办、人防办、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城巿管理行政执法局、库区移民局、气象局、无线电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局、台办、档案局、残联、国税局、知识产权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梅花山保护区管理局

  考核办法:

  自评上报:20161110日前,向市数字办报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情况的自查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含下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业务对象

  业务事项

  业务信息

  应用系统

  子应用系统

  数据库

  执行情况说明

  1

               

  2

               

  3

               

  注:1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情况可登录政务内网http://10.56.99.235:802查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操作手册及相关材料下载地址:

  (1)政务内网:协同办公网公共信息资料下载

  (2)互联网:www.longyan.gov.cn/bsdt/zlxz

  2、未登记的单位:民宗局、公路局、外侨办、人防办、库区移民局、气象局、无线电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局、台办、档案局、残联、食药局、国税局、知识产权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梅花山保护区管理局。

二、全流程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市直单位)

  考核依据:《龙岩市全流程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龙政办[2015]119号);

  考评分值:20分;

  考评内容:

序号

  项目

  分值

  计分办法

  1

  信息资源目录登记管理

  2

  本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登记能按时、全部完成,更新维护及时得2分;未按时完成、部分完成或更新维护不及时得1分;没有任何登记资料的得0分。

  2

  电子证照生成与应用

  9

  1)电子证照(批文)模板登记(2分) 

  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生成的证照和批文,全部完成电子证照、电子批文模板登记的得2分,部分完成的按完成比例计分。 

  2)电子证照(批文)同步生成(3分) 

  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生成的证照和批文,全部同步生成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的得3分,部分完成的按完成比例计分。 

  3)存量证照(批文)转换生成电子证照(2分) 

  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的有效历史存量证照和批文,按照规范标准全部转换生成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的得2分;部分转换或虽全部转换但不够规范的得1.5分;没有转换得0分。

  4)电子证照(批文)应用(2分)

  网上办件复用电子证照(批文)数量第1名的单位得2分,第2名以后按排名位次递减扣0.01分,复用数量为0的不得分。

  3

  事项信息管理

  2

  (1)网上办事事项信息填报全面、规范、准确的得1分,发现有缺项,或填报不规范、有错误的,每项扣0.01分,扣完为止。

  (2)网上办事事项信息变更后,能及时(指3个小时内)在省网办和市网办事项管理系统进行同步操作的得0.2分,没有及时进行同步操作的每次扣0.05分,扣完为止。

  (3)能按照要求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管理系统设定事项服务星级,全部达到五星级的得0.8分,四星级事项达到50%以上的扣0.3分,三星级事项达到30%以上的扣0.5分,有设定一星级或二星级事项的扣0.8分;不按要求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管理系统设定事项服务星级的扣0.8分,扣完为止。(星级设定标准见“备注”)

  4

  网上办事

  4

  1)网上收件。通过龙岩公共服务网等外网渠道提交的申办件与窗口收件同样对待,纳入统一办理,并且外网提交申办件占所有办件比例达到30%以上的得2分,小于30%的按照减少比例扣分。

  2)网上办理。通过网络或窗口收件均使用通用审批系统、协同办公系统或部门业务系统实现网上流转办理,不再通过人工送交后台审批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3)网上反馈。办理结果信息均能通过龙岩公共服务网推送给“市民网页”或法人网页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4)上下联动审批。本部门办理事项需经下级部门上报的,均使用审批系统上报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5)无纸化。以网上填报、加载、扫描、拍照上传的电子材料,加具电子签名认证后视同纸质材料提交,实行电子归档,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纸质归档的除外)。符合得0.5分,否则得0分。

  5

  部门业务系统对接

  2

  部门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完成1项以上得2分;部门业务系统为上级提供,本单位经积极争取后切实无法完成对接的(需提供上级部门书面证明文件)的得基本分1.6分;自建系统未完成对接的,或上级系统未完成对接又拿不出积极争取证明材料的得0分。无系统对接任务的单位得基本分1.6分。

  6

  宣传引导工作

  1

  单位服务窗口能积极宣传、引导办事群众通过龙岩公共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帮助办事群众进行龙岩公共服务网实名认证,宣传引导工作做得好的得1分,一般的得0.5分,差的得0分。

  7

  奖分项

 

  部门业务系统与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完成多于1项,每增加1项奖励2分,加奖励分后总分不超过20分。

  注:1、事项信息管理:考核从91日起开始在线监测,得分计入年底考核总分。

  2、网上办事:未通过龙岩公共服务网,而是通过其他互联网渠道提交申办件的,要提供相应的网站链接等证明材料。

  3、电子证照同步生成和存量转换必须加盖电子印章。

  4、部门业务系统对接的如果有上级部门书面证明材料需在1215日前提交到数字办。

三、全流程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县、市区)

  考核依据:《龙岩市全流程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龙政办[2015]119号)、《关于全面推进县乡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6]58号)。

  考评分值:5分;

  考评内容:

序号

  项目

  分值

  计分办法

  1

  县级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0.5

  (1)未按规定时限内实现上线运行的扣0.3分; 

  (2)实体大厅配套设施未按规定配备的扣0.2分。

  2

  事项信息管理

  1

  (1)网上办事事项信息填报全面、规范、准确的得0.5分,发现有缺项,或填报不规范、有错误的,每项扣0.01分,扣完为止。

  (2)网上办事事项信息变更后,能及时(指3小时内)在省网办和市网办事项管理系统进行同步操作的得0.2分,没有及时进行同步操作的每次扣0.05分,扣完为止。

  (3)能按照要求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管理系统设定事项服务星级,全部达到五星级的得0.3分,四星级事项达到50%以上的扣0.1分,三星级事项达到30%以上的扣0.2分,有设定一星级或二星级事项的扣0.3分;不按要求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管理系统设定事项服务星级的扣0.3分,扣完为止。(星级设定标准见“备注”)

  3

  乡(镇、街道)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2

  1、所有乡(镇、街道)都能按照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部署并投入运行的得1.5分,完成90%以上得1分,否则得0分。 

  2、乡(镇、街道)实体服务厅配套设备完成比例达到100%的得0.2分,部分乡镇达到的按比例折算得分。 

  3、网上办事事项信息填报全面、规范、准确的得0.3分;事项信息有缺项、不规范、有错误的每项扣0.01分,扣完为止。

  4

  电子证照生成和应用

  0.8

  1)电子证照(批文)模板登记(0.2分) 

  按各县(市、区)模板登记的数量计算,第1名得0.2分,第2名以后按排名位次递减扣0.02分,登记数据为0的得0分。 

  2)电子证照(批文)同步生成(0.2分) 

  按各县(市、区)进驻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生成的电子证照和批文比率计算,第1名得0.2分,第2名以后按排名位次递减扣0.02分。

  3)存量证照(批文)转换生成电子证照(0.4分) 

  按各县(市、区)存量证照(批文)转化为电子证照、批文(须完成签章)的总量计算,第1名的得0.4分,第2名以后按排名位次递减扣0.03分,没有转换得0分。

  5

  网上办事

  0.4

  1)网上收件。通过龙岩公共服务网等外网渠道提交的申办件与窗口收件同样对待,纳入统一办理,并且通过外网提交申办件占所有办件比例达到30%以上的得0.3分,小于30%的按照减少比例扣分。

  2)网上办理。通过网络或窗口收件均使用通用审批系统、协同办公系统或部门业务系统实现网上流转办理,不再通过人工送交后台审批的得0.1分,否则不得分。

  6

  宣传引导工作

  0.3

  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能积极宣传、引导办事群众通过龙岩公共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帮助办事群众进行龙岩公共服务网实名认证,宣传引导工作做得好的得0.3分,一般的得0.15分,差的得0分。

  7

  奖分项

 

  试点乡(镇、街道)工作推进较好的奖励0.1分,在规定时限内实现上线的再奖励0.1分,加奖励分后总分不超过5分。

  注:1、事项信息管理:考核从91日起开始在线监测,得分计入年底考核总分。

      2、乡(镇、街道)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按“龙政办[2016]58号”时间节点进行考核。

      3、网上办事:未通过龙岩公共服务网,而是通过其他互联网渠道提交申办件的,要提供相应的网站链接等证明材料。

      4、电子证照同步生成和存量转换必须加盖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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